本报深圳讯 深圳市第一批11件与“入世”规则不相符的法规、规章,近日将报请有关部门废止或修改。同时,也将对1000多件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作第二次清理。
据深圳市“入世清规”小组负责人、市法制研究所所长周成新博士介绍,深圳自1992年7月1日具有立法权起至今年10月底,市人大、政府通过的法规规章共有311件。今年初,深圳市专门成立了以法制研究所、法规处为主的“入世清规”小组,花了近一年时间,翻遍了 311件法规规章,从中清出第一批需废止或修改的11件法规规章。
周说,深圳是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城市,进出口方面的“入世清规”尤显重要,第一批需清理的文件主要包括:进出口经营权方面的3件,出口补贴方面的3件,服务行业方面的4件,进口计量器具标准方面的1件,这其中包括提请市政府可即废止的4件、修改的1件,提请市人大废止和修改的各1件,先向中央有关部门请示后再决定废止或修改的规章3件、法规1件。
据了解,深圳自1979年至1999年底,市政府及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2000多件,去年有关方面已对照法规规章废止了318件由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1455件由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废止近半。周说,近日,有关方面对余下的1000多件将对照“入世”规则“清规”。
10月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了45个部门的“清规”会议,提出了至2003年深圳市全部“清规”完毕。(谢孝国曾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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