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刘峦 通讯员齐雷】一名借合同诈骗16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事发后逃往外地,经公安红桥分局经侦支队侦破,于日前将外逃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昨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津。
1998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经营的一工贸有限公司,与唐山某厂就购买盘条达成口头协议,由唐山某厂从1998年4月开始给张某的公司提供盘条,并陆续供货到1998年 5月底。这时,唐山某厂要求张某支付货款。张某在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从另外一业务户处借得一张100万元承兑汇票,支付给唐山某厂。张某因此得到了唐山某厂的信任。据此,张某要求唐山某厂大批量供货一直到1998年8月。随后,唐山某厂多次找张某催要货款,但张某一去杳无音信。唐山某厂派人到张的公司,这才发现张的公司已人去楼空,厂方提供的盘条也不知去向。
2001年7月,唐山某厂在多方查找无效的情况下,来到公安红桥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接报后,立即就此案组成专案组,查找一丝一毫的线索。经过侦查,专案组判断张某有可能就隐藏在武汉。10月28日中午,经过专案组研究决定,民警白文才、祁立刚、臧培峰登上了开往武汉的列车。第二天,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抓捕民警终于发现了张某的落脚点,于是抓捕民警开始在张某的住地附近布控。晚8:30左右,连续蹲堵的民警根据情况,对躲在屋内的张某实施突然行动,一举将张某擒获。
昨日,张某已被押解回津,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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