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然、通讯员郑璞)昨天,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冬季来临之际,在对省会30家冬季用煤大户煤炭含硫量进行抽检时发现,有18家单位煤质含硫量不合标准,合格率仅为40%。
燃煤污染是省会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据悉,石家庄市是一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结构的城市,城市能源的90%以上来自燃煤。近年来随着省会工业的发展,煤炭消耗量还在逐年增 多,仅“九五”期间煤炭消耗量就比“八五”期间增长了1.46倍。冬季取暖季节,煤炭的大量燃烧除了生成粉尘,还是产生二氧化硫的主要原因。近年来省会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成分出现逐年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情况石家庄市在2001年新颁布的《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禁止销售和直接燃烧含硫成分超过1%的煤炭及其制品。这次对冬季用煤大户煤炭含硫量的抽检就是为了控制省会冬季因燃煤造成的二氧化硫污染。
在这次抽查的30家单位中,石家庄钢铁厂、金马小区供热站、河北商贸学校、二十四中学、石家庄焦化厂、石家庄特种水泥制品厂、湾里庙热源厂等12家单位能够按照要求选择燃煤。而另外18家单位则上了“黑名单”,分别是石家庄热电一厂、石家庄热电二厂、石家庄热电三厂、石家庄热电四厂、石家庄第二印染厂、河北东华化工厂、石家庄第三中学、天同拖拉机有限公司、内燃机零配件有限公司、西郊供热站、北城供热站、党家庄供热站、新华区物业管理公司、三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路小区供热站、石家庄车辆厂、石家庄电化厂、天苑供热站等18家单位。根据《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条例,这些单位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石家庄市环保局表示,今后会继续加大煤炭监管力度,控制燃煤含硫量,有效改善省会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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