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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切片被“邮”进河里 全国首例邮寄人体组织失踪索赔案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1月09日14: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2001年5月29日,重庆市巫溪县的范志秀感觉身体不适,到县医院进行检查。

   医生检查结果,范志秀患子宫肌瘤,医生建议其尽快手术并进行病理切片“活捡”。

   2001年6月4日,院方为范志秀顺利进行了子宫切除术,并依照常规将病理切片进
行技术处理后送至当地邮政局,通过邮寄方式将该切片邮寄至重庆市肿瘤医院进行“活检”。

   2001年6月5日,邮政局发现范志秀的邮包丢失,立即进行查找。通过监视系统发现,该邮包被三个未成年的小孩在邮政局无人看管情况下拿出玩耍丢之河中。

   受害人范志秀知情后向邮政局索赔,邮政局则认为自己仅与医院发生邮寄合同关系,与范志秀无关,并将103元赔偿金送至医院,院方拒收。

   范志秀在奔波数月毫无结果的情况下,将邮政局、医院、三个小孩及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 2001年9月13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 法律专家认为:该人体肌瘤组织作为病理检验标本究竟价值多少,目前尚无法律上的具体定论;病人因无法得到生命健康知情权而遭受的精神压力和打击,以及因贻误治疗而造成的损失等该如何赔偿,目前国内法规尚无明确规定。  2001年9月13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邮寄妇女病理切片标本失踪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案,此案立即引起了国内新闻界和司法界的广泛关注。因为在中国,因邮寄人体组织失踪引发的诉讼这还是第一次。   手术

   今年46岁的范志秀是重庆市巫溪县人。从今年年初开始,范志秀发觉身体出现异常:腰部坠胀疼痛,小腹里好像有个硬硬的“肉团”撑得人难受。

   5月29日上午,范志秀的小腹部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她急忙在丈夫和女儿的搀扶下来到巫溪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检查。检查结果医生认为她已患上子宫肌瘤。根据检查结果,医生建议范志秀尽快住院做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否则病情将愈加严重。对医生的建议,范志秀的家人立即表示同意,但范志秀却有些犹豫。家人一边劝她,一边找来她的一位同事“现身说法”。这位同事因患子宫癌而做了子宫切除,现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她结合自身经历也劝范志秀尽早去做子宫切除手术,一来可以根治肌瘤,二来可以用切除的子宫及肌瘤来检查病灶是“良性”还是“恶性”,若是恶性还得趁早做防癌治疗,否则一旦恶化就可能危及生命……   邮寄

   6月4日,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范志秀终于同意接受手术。县医院的医生很顺利地为范志秀做了子宫全切手术,随即征求家属意见是否将子宫及肌瘤送去“活检”,范志秀家属表示同意“活检”并缴纳了“活检费”130元。

   由于缺乏相关设备和技术,巫溪县医院遇到需要“活检”的患者,均将“活检”标本寄至重庆市的大医院进行检查,这在该院已形成惯例。于是,医院当日便将范志秀的子宫宫颈和肌瘤作了切片,用福尔马林防腐液进行处理后装入专用瓶中,然后将瓶子放进一个长8厘米、高5.5厘米、宽5.2厘米的专用木匣子中装钉妥当。

   6月5日上午,医院一实习医生带着木匣子来到巫溪县邮政局,以妇产科主任易守萍的名义办理了将该人体组织寄至重庆市肿瘤医院的邮寄手续,交了保价金和邮资共3.4元。

   手术做完几天后,范志秀身体恢复正常,精神状况良好,但她挂念着寄走的子宫切片,心情忐忑不安,那不仅是她曾经血肉相连的人体组织之一,更重要的是它还承载着她延续生命的希望。如果它是良性的,那么她将消除后顾之忧,安心生活;即使它是恶性的,只要及时发现,加强治疗,也能让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不致于危及生命……

   时间一天天过去,范志秀眼巴巴地期盼着病理切片的化验结果早日出来。   丢失

   天有不测风云。躺在病床上的范志秀万万没想到,她一心指望着被邮政局送到大医院“活检”的切片,竟会被人抛进河中一去不返!

   6月5日下午,巫溪县邮政局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在分装包裹准备上车时,发现医院寄的0934号人体子宫肌瘤组织包裹不翼而飞。工作人员大感意外,立即四处查找。之后,工作人员从电视监控录像中发现,该包裹原来被当天中午跑进营业厅玩耍的3名男孩趁厅内无人之机拿走了。

   光天化日之下,邮政局收寄的包裹、而且是关系病人生命的病理切片活检标本被人偷走,巫溪县邮政局异常震惊,立即向城厢镇第一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随即找到三名男孩及其监护人进行询问,查明这三名男孩分别为7、10、11岁,是巫溪县城厢小学的学生。他们承认6月5日从邮政局拿走木匣子并弄丢之事。

   6月5日中午2点多钟,同住北门沟的3名男孩吃完午饭到学校上学,途经县邮政局营业厅门口时,跑得满头大汗,感觉燥热难耐。10岁的男孩陈某建议,邮政局大厅有空调,进去吹吹风凉爽一下,随后他们走进大厅。此时大厅里面恰好没有人(后据邮政局方面称,当班工作人员当时上厕所去了),他们便各坐一个转椅悠闲地旋转起来。这时,陈某发现柜台后面的地板上放有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便觉好奇,上前拿起一看,发现是用三合板钉成的方形木匣子。这时另两名男孩围上来,都对木匣子里装着什么东西感到好奇。马某接过木匣子摇了摇,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以为里面没有东西,便一脚将它踢出营业大厅。然后三人便走过去你一脚我一脚像踢球一样踢来踢去,一直将其踢到约50米远的县财政局大门附近,滚落到停放在门口的两口棺材下面。三男孩一看时间不早了,便赶往学校上课。

   下午放学时,这三名男孩又想起木匣子,急忙跑到那两口棺材旁,发现木匣子仍躺在那里。他们很想知道木匣子里面是什么,便带上它来到僻静的大宁河边,找来工具将其撬开,发觉里面只是一个装有4块切片的小瓶。三个人又摇又看,琢磨了好一阵,也不知其所以然。几分钟后,不知是谁看见瓶上“子宫肌瘤组织”字样后说了声“莫非是人身上的肉砣砣……”,三人大惊,急忙将木匣子重新装钉好,慌慌张张地将其搁在浅水处的一块石头上。不久,有一男孩家人发现他们在水边戏水,将他们骂了几句。一男孩慌了,怕家长发现他们偷东西,情急之下,又折回来将木匣子随手扔进滚滚奔流的大宁河里……

   装有子宫肌瘤组织的邮包被弃之大宁河。巫溪县邮政局震惊之余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据该局副局长王庭华介绍:当天下午,邮政局就组织职工对大宁河河坝及附近一些垃圾堆进行了查找。次日,又由该局职工和三名学生及其家长共计10余人组成打捞队,租用一艘机动船沿河而下进行打捞、找寻。然而,经过整整一天的忙碌,他们却一无所获。有人分析说,当天晚上大宁河起洪水,木匣子说不定早就被洪水冲进与大宁河交汇的长江了。

   对这一切范志秀一概不知,她依旧躺在病床上苦苦期待着病理切片的诊断结果。   索赔

   范志秀身体稍稍恢复后,一见到医生便问:“我的标本送去‘活检’了没有?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医生总是不停地安慰她:“莫担心,送去‘活检’了,结果过几天就会寄来。”范志秀只好耐心等待着。

   6月9日,有关方面确定该包裹已无法找回,同时范志秀的身体也基本恢复,妇产科主任易守萍终于将“切片丢失”的真相告诉了她。范志秀闻言犹如五雷轰顶,惨白的脸上渗出密密的汗珠,虚弱的她一下子瘫倒在病床上……

   “天哪!那是确诊我是否患上癌症的唯一希望啊!”范志秀醒后喃喃自语。现在化验的东西没有了,又如何确诊我是否患上癌症?倘若因此延误了治疗,将来又如何弥补和挽回?

   在此之后的日子里,范志秀一直生活在极度的恐慌和焦虑之中,寝食难安,神思恍惚,体重一下子轻了10余公斤,身体瘦得变了形。她时常独自徘徊在大宁河边,望着流淌的河水流泪。

   “包裹既然被送进了邮政局,怎么会被三个毛孩子轻而易举地拿走呢?”范志秀及其家属带着愤怒和疑问来到现场查看。原来在邮政局大厅里,用水泥台、厚玻璃及防盗门隔出来的营业室内只办理存取款等业务,那里可谓防范严密,即使里面无人外人也不可能随便进去;而挂号信、包裹邮寄等业务则放在大厅内办理,营业区仅仅用1米高的木货柜与大厅分隔开来,收寄的挂号信、包裹等被工作人员随手放在身旁货柜后的地面上。而供工作人员进出的货柜与墙壁间的空隙竟然没有门(本事件发生一段时间后才在此做了一个与货柜齐高的小门)。如果工作人员脱岗,不要说10岁左右的孩子,就是3岁小儿也能走到货柜后随手拿走用户投寄的任何一样包裹!

   “邮政局对邮包的管理实在太马虎了!”范志秀认为邮政局对她的切片丢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找到邮政局进行交涉,要求归还原物,或送她到上海、北京等能够作出癌症确诊结论的医院去检测并公证。但邮政局却答复她,根据包裹单上的署名,该包裹是县医院医生易守萍寄的,邮政局只负责对她进行赔偿。范志秀无权直接找他们索赔。   诉讼

   6月12日,邮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将该包裹保价金额100元、邮费3.4元共计103.4元退赔给寄件人县人民医院医生易守萍,被医院及易守萍拒收。医院方认为,子宫切片虽小,但它的价值含量远远超过黄金———因为它关系到患者生命的健康延续,仅赔100余元显然不公平。就此,易守萍打了一个比方,她说:“某人只购买了5元车票,但在乘车途中遇车祸,难道只按车票价值赔偿?这种做法显然不合理。”

   范志秀既而向医院提出索赔,医院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因为包裹是邮政局弄丢的,自然应当由邮政局负责,医院只负责对患者的子宫肌瘤进行诊治,他们在此过程中是尽心、尽力、尽责的,无任何过错可言。至于代患者邮寄病理切片,是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是“帮忙”。况且,事后院方也非常积极主动地找邮政局进行了多次协商。

   就这样,一连两个多月,范志秀拖着虚弱的身体,成天奔波在向医院和邮政局讨说法的路途中。但医院和邮政局却互相推诿责任,她像一只皮球般被踢来踢去。其间,巫溪县政府一位副县长曾出面召集医院、邮政局等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解决,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 日子一天天过去,范志秀的索赔没有任何进展。她知道,时间每延迟一天,自己的病情就可能严重一分,愤怒之余,她终于决定放弃协商索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2001年8月15日,范志秀以巫溪县人民医院侵害原告生命健康知情权、不履行医患关系应尽的义务(告知“活检”结论)和巫溪县邮政局严重损害原告“物权”为由,将医院和邮政局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实际损失和后期检查、活检等费用39万元,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立案不久,范志秀又将三名男孩及其监护人追加为第三被告。

   9月13日,这起国内罕见的邮寄子宫切片失踪索赔案在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庭审现场,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被告席上那三名东张西望、摇头晃脑的男孩。看上去确实有些“放荡不羁”的他们仿佛全然不知自己惹的祸,坐在被告席上神色坦然,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咕咚咕咚地喝着矿泉水。   庭审

   庭审开始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围绕本案是否存在损害赔偿、由谁赔偿、用什么法律调整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 “因为送检的切片丢失,使得有无癌症的结论处于未知状态。尽管目前范志秀暂未发现重大异常,但不等于癌变没有潜伏体内和将来不会出现。一个人整日生活在癌症降临的恐惧之中,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这对她个人及整个家庭的生活来说,还有什么质量可言?有什么比生命的延续更可贵?有什么比这种精神损害的后果更严重?”法庭上,原告范志秀的律师蒲自聪阐释了生命攸关的邮包丢失后给范志秀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和痛苦,强调范志秀索赔49万元的损害赔偿金额并不过分,应依法得到保护。

   该律师认为,对范志秀因子宫切片丢失而受到的损害,邮政局责无旁贷,无可争议;三男孩私拿他人物品酿成祸端,其监护人也难辞其咎;同时,范志秀在就诊过程中已与医院建立医疗消费关系,医院也对此负有责任。

   被告巫溪县医院的代理律师在辩论中认为,从患者入院到出院,从医院为其成功治疗到应其要求邮寄病理切片,医院都没有任何过失。显然,医院对子宫病理切片丢失没有任何责任。

   被告巫溪县邮政局的代理人认为,邮政局首先对范志秀应该得到医院的“活检”结论而又没有得到表示同情。但该邮件的包裹寄件人是医院职工,邮政局只与医院互为权利、义务主体。发生邮包丢失事件对医院而言邮政局确有赔偿义务,邮政局已依法进行了赔偿,却被医院拒收。既然范志秀与邮政局之间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范要求赔偿便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 被告三男孩的家长代表则神情激愤地在辩论中指出,原告追加三小孩负赔偿责任简直荒唐。因三个孩子是贪玩好耍、不知行为后果,他们能从邮政局营业厅内大摇大摆地拿走包裹,完全是邮政局管理不善所致。再则,既然有人说小孩的行为系偷盗,那么本案应属刑事案件,不能适用民法调整,而按刑事法律规定,三男孩属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理应不予追究。

   在法庭上,同为被告方的医院与邮政局也展开了相互指责。医院方认为,包裹在邮政局内丢失,这是邮政局的过失和过错,而且已有现实的损害结果发生,邮政局应对此承担责任。而邮政局方则认为,医院深知病理切片的重要性,但不是派专人护送,而用区区3.4元冒险邮寄,况且当时只要多做一套病理切片,就可以防范遗失风险,对患者而言医院存在重大过错。

   经过庭审,审判长李元富宣布:本案法律关系确实复杂,如果按患者告医院、医院告邮政局、邮政局告三学生及其监护人的程序将法律关系分割开来,进行连环诉讼,不利于减少诉讼成本,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官司不知将打到哪一天。本案经过庭审,范志秀手术后病理切片要求送检,由医院办理了包装,在邮寄中丢失,丢失的原因是三个小孩玩耍后丢到了河里的事实已经很清楚。损害的最终后果是范志秀对她本人诊断结果至关重要的病理切片永久丢失,以致再无法确诊其病状,带来了精神痛苦。

   审判长在作此小结后,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除原告范志秀同意法庭调解外,各方当事人均称对于原告而言没有任何责任,拒绝调解。审判长随即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本案由于比较新奇,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同时,此案暴露的法律问题也应引起关注和思索。   专家意见

  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邓大同认为,作为人体组织失踪而引发的索赔案,在全国尚属首例。本案看似复杂,但焦点集中在对病理切片的价值认定一个问题上。因为对该病理切片的灭失,邮政局已承认过错责任并做出赔偿,只是其赔偿的金额103.4元难以令受损方满意才引发诉讼。客观地说,就该病理切片的价值而言,仅仅赔偿100余元的确有失公平。但该人体肌瘤组织作为病理检验标本究竟价值多少,目前尚无法律上的具体定论;同时,病人因无法得到生命健康知情权而遭受的精神压力和打击,以及因贻误治疗而造成的损失等又该如何赔偿,目前国内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

   那么,遭遇法规“空白”的范志秀究竟能为失踪的病理切片讨回多少赔偿呢?本刊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天讯在线 陈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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