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征兵办公室获悉,市教委和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出台12项优惠政策,鼓励本市在校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
12条优惠政策包括: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须转换专业的,由所在学校确定;对退役后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的学生,所在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 和学分,对已修完的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4/5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所在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已交的当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原学校复学,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在服现役期间因公致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者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原就读学校复学,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应给予优待;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服役期间,由学校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每年发给其家属优待金;应征入伍学生在服役期间因身体或家庭困难等原因中途退伍的,由原就读学校安排其复学;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政府安置部门依据有关政策给予安置工作。
据了解,今年本市首先在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农学院进行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试点工作,征集对象为入学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年满18至22岁的男性学生,其他征集条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记者汲传排 通讯员石少波 夏小强)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