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将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市政府将以收回、收购和征用方式,将哈市一些土地纳入储备。这标志着哈市土地制度将进行重大改革,哈市的“土地银行”即将正式启动。
据介绍,市政府将对下列土地以收回方式纳入储备: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 准的土地;因用地单位撤销、迁移及企业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尝矿场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无正当理由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等。
市政府将对下列土地以收购方式纳入储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人民政府收购的土地;污染企业搬迁、企业“退城进郊”、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资产或因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国有划拨土地;市政府批准为实施城市规划、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指令收购的土地等。
对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等,市政府将以征用的方式纳入储备。
据悉,市政府将成立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土地收购储备及出让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此举旨在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L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邓铁军记者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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