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孙承斌) 今年以来,我国火灾形势较为平稳,但重特大火灾仍时有发生。1至9月,全国已有1655人在火灾中丧生,平均每天约有6人死于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10.1亿元。我国消防事业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正当全国各地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之际,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得这样一 组数据:1至9月,全国共发生火灾158744起。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全国约发生588宗火灾,这一数据还不包括森林、草原和军队的火灾事故。虽然死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火灾起数却上升了9.1%。其中,特大火灾25起,死57人,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5000多万元。
火患无穷,火灾无情。今年以来的一连串重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4月2日,山东济南月光大酒店发生火灾,5人死亡;6月5日,江西广播电视艺术幼儿园一间寝室发生火灾,13名儿童死亡;6月13日,广东省澄海市盐鸿镇一家工艺厂发生火灾,6名女工当场烧死……
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频仍发生让人痛心疾首。今年前9个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3起,死亡48人。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特大火灾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72.7%,但城乡居民和工厂、企业火灾事故直线上升,前者达34189起,占火灾总数的37.5%;后者多达10304起,比去年同期上升28.5%。
频频火灾提醒人们:我国消防工作仍然存在突出问题。公安部提供的数据说,在全国2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消防站应建2655个,实有1548个,“欠帐”41.7%;市政消火栓应建366953个,实有259820个,“欠帐”29.2%;消防车应配8734辆,实有6893辆,“欠帐”21.1%;消防调度指挥系统建设“欠帐”约60%。
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能执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够普及……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使我们在看到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不能不保持一份清醒。
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消防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公安部部长贾春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要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以“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火连万家,火警长鸣。火灾预防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在又一个11月9日迎面走来之际,人们衷心期望:每一个人都能行动起来,真正做到“防火从我做起”。(完)
(新闻背景)“11·9”消防宣传活动
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孙承斌)
1992年10月,针对火灾日益严重的情况,公安部向各地发出“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11月9日前后,全国各地集中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此,源于“119”火警电话号码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日益家喻户晓。
1996年11月8日,江泽民同志《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讲话公开发表。这篇讲话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观和历史唯物观,把消防工作提到“重于泰山”的高度,鲜明地提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科学论断,科学地阐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规律、特点及对策,对于指导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部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明确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识。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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