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10日电(范跃红 卢晶) 浙江一企业老总疯狂挪用单位资金并侵占公款,把企业变成了自家的大钱柜。日前,这位原杭州超亚电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被依法起诉。检察机关指控他挪用单位资金8328万元及侵占公款622万余元。其名下的私营企业浙江超亚集团公司同时被指控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2岁的周超瑛在1994年5月23日,与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等单位 签订联营协议,注册成立杭州超亚电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他名下的私营企业超亚集团占股份75%,应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但该公司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周超瑛作为该集团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查周超瑛1994年5月至1997年,在担任杭州超亚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决定并指使财务人员通过划款、转帐等方式,先后115次共将该公司的8328万余元人民币划给他自己的私营企业浙江超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浙江临安电缆料总厂、杭州高科通信电缆厂等多家单位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支付货款等,直到案发前仍分文未还。
1994年8月11日,周超瑛擅自将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汇入杭州超亚电业有限公司的300万元投资款划入个入账户,并以周超瑛本人的名义办理了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两本活期存折,委托前妻董某转存至他的两个女儿名下,从而将这300万元公款予以侵吞。事后,周超瑛还伙同财务人员伪造假证,以隐瞒自己侵吞该笔款项的事实。1995年5月和1999年1月,周超瑛又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杭州超亚电业有限公司的资金322万余元人民币非法占为己有。据此,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指控周超瑛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周超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之大、案情之复杂,为近年来浙江省所罕见。案发前周超瑛的妻子又将部分财务帐本烧毁(周妻已于去年犯隐匿会计凭证罪被判刑),这给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带来了难度。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及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自行侦查和审查,终将此案大白于天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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