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1月11日消息:城口县原副县长徐翥祥贿选一案9日在重庆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徐翥祥有期徒刑两年。
徐翥祥原为城口县农业局局长。1999年11月11日,该县一名副县长病故。根据法定程序,城口县决定在2000年1月上旬选举一名副县长。获知消息后,徐翥祥从1999年11月8日到1999年12月下旬,向该县36名人大代表和34名人代会列席代表等共97人送现金28800元,以争 取选票。
同年12月,徐翥祥以请县人大评议农业局工作和局长述职为名,向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共送出现金3200元,安排代表们唱歌跳舞娱乐,并趁机报销15800元评议费用。徐翥祥授意有关人员要求代表们在选举副县长时,投徐翥祥的票。
2000年1月6日,徐翥祥又动用单位资金50300元,给相关部门的63名负责人“拜年”,此63人中,有人大代表13人,列席人员17人。
法院认为,徐翥祥在城口县人大第13届3次会议选举副县长前夕和会议期间,采取贿赂手段,破坏和妨碍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和被选举权,达到其被选举为副县长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破坏选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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