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李煦 牛爱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宣布,对于涉案财产的拍卖,今后将由财产所有人自愿选择拍卖机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评价说,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项新举措,它充分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一做法对于规范法院拍卖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通过拍卖,最终检验出涉案财产的市场价值,将这些财产变成现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这是法院采取的一种重要的案件执行手段。但记者了解到,过去曾发生法院执行机构的个别法官为了拿“回扣”,竟然与某些拍卖公司相勾结,实施“暗箱”操作,损害案件涉案财产所有人的利益,破坏司法公正。法院对这种行为发现后,都已做出了十分严厉的处理。
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康长庆介绍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出台有关规定,对案件执行工作中的委托活动进行了规范。同时,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推荐了首批二十五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可以接受法院的委托,拍卖被执行的财产。
“今后,朝阳法院在涉案财产拍卖前,都将先通知财产所有人,在这二十五家拍卖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然后由法院与拍卖机构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对涉案财产进行拍卖。”康长庆解释说。
作为法院指定拍卖机构之一的长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良认为,只有那些信誉、实力等都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拍卖机构才会受到法院及涉案财产当事人的指定。因此,作为拍卖公司必须要珍惜这种机会,在拍卖活动中切实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
据悉,北京市其他法院进一步加强案件执行工作,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等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措施也都在制定中,并将于近日陆续出台。(完)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