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的“宇翠里爆炸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一审判处徐忠生等四名被告人死刑、有期徒刑。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远鹏及部分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旁听了开庭的全过程。
合议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忠生与其妻兄高某合伙做生意时发生矛盾,即蓄谋报复高某,指使被告人史建军对高某进行跟踪,并从被告人张艳萍处购得炸药,纠集被告人高凤 山用所购炸药制成土炸弹伺机作案。2001年5月7日下午六时许,徐忠生、高凤山将炸弹安放于被害人高某的摩托车旁,高某推车时炸弹引爆,高当场被炸身亡。
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忠生、高凤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史建军有期徒刑3年,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判处张艳萍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据了解,此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是天津市人大开展评议政法机关“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王继然通讯员谷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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