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森林公园工作会议日前在四川眉山市结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经营行为,必须给予坚决惩处,使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据悉,近几年来,我国森林公园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我国森林景观资源保护与开发 并重的建设管理体系。截至去年底,全国各类森林公园总数已达到1078处,总经营面积983.8万公顷;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我国主要以森林公园为依托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已初具规模。截至去年底,全国森林公园主要森林旅游线路已达到20365公里,森林公园接待的旅游人数不断增长,“九五”期间达到2.78亿人次。在原林业部颁布实施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后,湖南省率先出台了《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此后,山西、四川省也颁布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甘肃、北京、山东、安徽、黑龙江等省、直辖市的森林公园立法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李育材说,当前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与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不断提高以及整个林业建设指导思想根本转变的要求仍不相适应,以及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发展缺乏科学的规划指导等。严重制约着我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事业的发展。
为此,李育材提出,要在对我国森林风景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对全国和各地森林公园建设布局的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园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努力使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当前要集中对那些无规划或不按规划要求乱开滥建并导致森林自然景观资源被严重破坏的森林公园及森林旅游项目进行必要的整顿,使其尽快走上正轨。(记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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