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福建省诏安县官陂镇4名党政干部因收受贿赂,为不法分子制售假烟活动充当“保护伞”,受到法律严惩。
1997年9月,诏安县官陂镇张传雄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成立了制售假冒香烟组织“互助会”(又称“大公家”)。该组织不定期向各制假窝点收取5000元至2万元的资金,用于贿赂当地干部,寻求“保护伞”。至1999年春节前,张传雄等人先后贿赂负有打假责任 的有关党政干部19名,贿金总额达54万余元。其中官陂镇原镇党委书记张耀平先后6次受贿价值9万余元;原镇长许人藩先后6次受贿6万元;原副镇长陈木养先后5次受贿2.4万余元;原工商所长张武恩先后6次受贿1.8万元。张耀平等人收受贿赂后,不积极履行打假职责,致使当地制售假烟活动一度泛滥成灾。
诏安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今年8月宣判,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张耀平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许人藩有期徒刑七年;陈木养、张武恩因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追缴上述各犯全部非法所得;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分别判处“互助会”主要成员张传雄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耀平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近日分别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耀平等人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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