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秋以来,西安市各级物价检查部门重拳出击,对农村中小学、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的收费进行了检查,两项检查共涉及违纪资金1100万元,物价检查部门对其中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处理,目前已清退多收农民的费用300多万元。
农村学校也收万元“赞助费”
今秋开学后,群众对中小学教育收费反映较大。为此,西安市各级物价部门结合开展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据统计,长安、周至、临潼、蓝田等7个区县共检查农村中小学校154所,查出违纪行为119起,涉及资金378.65万元。目前已向学生清退227.60万元,罚没入库24.73万元。
物价检查中发现了几个主要问题:
一些重点学校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所谓的“赞助费”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有些学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并划定录取分数线,对达不到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采取“以分论费”的办法收费。此外,一些学校还自定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补课费、试卷费、微机费、建档费等费用。
一些学校扩大范围、重复收费,不仅对学区以外的学生收取借读费,对学区内达不到学校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也收取借读费。同时,还重复收取杂费。
一些学校在代办教材时,每套教材在标价以外加收1至2元;此外大多数学校收取的取暖费、班费有节余,且数额较大。
另外,一些学校收取自行车保管费、取暖费、洗澡费等,却未提供相应的服务,或只是条件简陋,敷衍应付。有的学校还强行代办保险。
个别乡镇加收农电“损耗费”
今年8月份以来,西安市各级物价系统对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146个供电营业所,检查覆盖面达80%。查处涉及违纪资金72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向农户清退73万元,其余正在陆续清退处理中。
检查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查处超标准收取电费或在电费外加收管理费、损耗费等违纪资金共计389.86万元。其中个别区县违反规定,对应执行目录电价的公网用户按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标准执行收费,共超收7.35万元;有些区县对农村专用变压器和农村综合变压器在规定电价外加收每度0.005至0.006元不等的管理费;个别乡镇还在规定的农村分类综合电价之外加收损耗费等,共计收取316.58万元;个别区县政府、部门越权发文,擅自制订农村分类综合电价,部分提高了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收费标准,超收金额计65.93万元。
农网改造中大部分区县、乡镇都存在向农民摊派义务工或以资代劳垫付人工费及伙食费等问题,目前已核实违纪资金204万,其中41万余元已予以清退。
农网中个别区县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如收取农网改造增容费、电表押金、校表费、电杆增高差价款等费用共计127.53万元。
另外,一些区县超标准收取农网改造费用,违纪金额共计4.136万元。个别区县农网改造中进户线材料安装没有达到农网改造要求的技术标准。(记者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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