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士彬 通讯员交宣)为加强广州市交通管理和加强对
使用摩托车的管理,从本月10日起,广州市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号牌
摩托车(含外市籍号牌机动三轮车)进入包括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在内
的广州市区域道路行驶。
据了解,原禁止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号牌及广州市“广东
22”郊区牌的摩托车进入市区行驶的限制区域和时间不变。违反上述规定
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 托车上路或者挪用、转借摩托车牌证的,由公
安管理部门对摩托车驾驶人员予以处罚,可以暂扣摩托车3日;需要对摩托
车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可以暂扣摩托车7日;需要延长的,可延长
到30日。涉嫌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暂扣摩托车的车主或者当事人应当在暂扣期满后携带车主身份证(属
委托认领的,须出具委托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验证盖章的机动车销
售发票和国产机动车的《车辆整车出台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办理摩托车认领
手续。逾期不认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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