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湖北省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秩序暂行规定》(鄂政发〔2001〕42号文),从今年9月1日起,湖北省取消了“鄂O”特权车免费特权,从全省反映的情况看,绝大部分“鄂O”车都能按章缴费。但少数“鄂O”车的特权思想仍然存在:有的凭借特权耍威风,有的不服从检查和管理强行冲岗,有的证牌不符弄虚作假。这些又 给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问题:谨防“特权车”改头换面!
据统计,仅宜黄高速公路9月份就通行“鄂O”车辆4537辆,其中缴费车辆3951台次,共征收通行费121755元;免费车辆561辆,冲岗车辆23台次。从统计的情况看,“鄂O”车通行的数量比以前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公车私用的情况减少了;二是少数“鄂O”车单位从节约的角度出发,安排人员外出公务时,改乘大巴;三是挂‘警’字牌照、军用牌照、防汛牌照上路的车辆不断增加,仅‘警’字号牌车辆的统计情况已从最初的不到总车流量的0.5%,上升到超过总车流量的1%。
取消“鄂O”车的免费特权,既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直接表现,又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还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但一些“鄂O”车车主在未领到“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后,心理不平衡,有的司机甚至扬言“要我缴通行费没门”,“今天要我缴费,明天就有麻烦上门”,“看来也要想方设法办‘警’字号牌了”等等。
还有的“鄂O”车车主认为收他的通行费就是与“老子过意不去”,“是不给老子面子”,于是不时传来“鄂O”车冲岗的新闻;有的实权部门就从有‘警’字牌照的单位借车、租车外出;也有的临时借用防汛车辆证牌,想蒙混过关,逃缴通行费。
面对取消“鄂O”车免费特权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出卖“警”车、“警”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是某些部门惯用的伎俩,还有车主已经提出要想方设法挂“警”字号牌。为此,笔者呼吁: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的力度,谨防“特权力”改头换面,从源头上杜绝“警”字号牌等免费车辆的急剧膨胀,真正把省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实践“三个代表”。 湖北读者潘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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