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7日,河北阜平县法院开始对该县3起滥伐林木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据了解,自去年8月份以来,该县发生数起滥伐林木案件。为此,省委主要领导在今年8月份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保护环境资源,对此进行严肃查处。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迅速将6名责任人刑事拘留。10月中旬,阜平县检察院对3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在法庭上对杨占新、郑玉来、顾八小、周振雄、黄耀瑞、王志龙6名被告进行指控。
今年春天,阜平县大台乡安家台村片长杨占新,以本村搞电力农网改造缺乏资金为由,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将村里350棵杨树、900棵洋槐树以1.1万元价格卖给大台乡村民郑玉来、杨红玉,致使162棵杨树被砍伐。案发后,杨红玉被批捕在逃。
去年10月,阜平县许家庄村民顾八小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本村南梁上的天然次生林卖给县畜牧局副书记周振雄,周遂非法砍伐了60亩。
去年9月,阜平县老爷庙村村民小组长黄耀瑞、黄耀军和村支部副书记黄三孩3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本村圈岔沟的次生林以7万元价格卖给县粮局职工王志龙。同年10月,又将本村碾盘沟次生林以10万元价格卖给阜平镇高新民。王志龙、高新民分别非法砍伐次生林为190亩和390亩。案发后,黄耀军、黄三孩、高新民被批捕在逃。
3起案件将于12日开庭完毕,本月将公开宣判。(记者王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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