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市地税局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刊登一则通告,敦促从事非学历教育的纳税义务人到有关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涉税事宜。随后,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里,咨询电话不断,老师办班补课又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办学者最想问的:这税该怎么交?
该处构超英处长说:“按照税收法律有关规定,从事非学历教育、依照税收法律和法规规定成为纳税义务人的都应纳税。”据介绍,有关稽查部门曾就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过调查,发现哈市社会办学虽然数目众多,但按规定纳税的却非常少,大多数社会办学者均未办理税务登记、未缴纳税费。
构超英处长告诉记者,在社会办学这一领域,季节性强、隐蔽性强,因此漏税的非常多。为了整顿税务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同时考虑到有些纳税人对应该纳税这一点还不是很清晰,市地税局遂起草了这个公告。
那么,什么样的办学者应纳税,该怎样纳税呢?
据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切从事非学历教育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计税,包括各类中小学的学习辅导班、各种技能培训如美发、烹饪等。计税的依据按照教学的实际收入3%征收营业税,以营业税为基数7%征收城建税,以营业税为基数4%征收教育费附加,如果是个人办学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办学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家长最关心的:老师还能办班吗?
通告的对象很多,可办补课班的老师却成了最受关注的一个。一位姓于的家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办班要纳税,老师以后还办不办补课班了?”这也是许多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于先生的女儿在某高中上学,每个双休日女儿都到老师办的补课班里去上课,两天的课程,交给老师的补课费要200元,而且一个补课班不得少于老师规定的人数,否则老师不上课。于先生觉得负担太重,可女儿说不去不行,有些难点、要点,老师平时上课时不讲,到补课班上才讲,不去怕影响成绩。于先生对记者说:“我觉得这是件好事。听说,是不允许老师在外面办班的。现在办班纳税查得紧了,这些办班的老师怕被查出来也许会有所收敛,把该给学生讲的在课堂上讲了,这样,家长的经济负担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减轻了,当然,那些补课老师的收入肯定是少了。”
老师最忌讳的:这事跟我无关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一些老师和学校的校长,从他们的态度不难看出,他们对这个话题相当忌讳。当记者表明采访的意图后,他们的反应如出一辙:“我没有办过补课班,纳税这事跟我无关。”
记者找到一位据说曾办过补课班的老师,可她说:“我不能接受你的采访,我从没在学校以外上过课,纳不纳税跟我没关系,你让我说啥,我没啥可说的。”一所初中的校领导对记者说:“我们校老师没有办班补课的,我们就两句话,一是遵章守纪,二是按要求完成大纲任务。你说的这事,我们无法发表看法。”
市教委:不被允许的事谈不到纳税问题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市教委办公室主任许剑波,许主任说:“老师在外办班收费是不允许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就根本谈不上纳不纳税。”
据了解,地税部门对此类情况的排查工作将进一步展开,对应纳而未纳的要进行打击。它到底会带来什么变化,人们拭目以待。(本报记者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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