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透露:市人大立法护湖工作更加明确细致,需要保护的湖泊名称将在条例附录中一一列出。
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武汉市湖泊保护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登报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审议意见和市民意见认为,有必要将保护湖泊的具体名称在附录中列出,以便于管理。这些将在条例中露面的湖泊是———
汉口地区10个:塔子湖、西湖、北湖、鲩子湖、机器荡子、菱角湖、后襄湖、小南湖、张毕湖、竹叶海;
汉阳地区7个:月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莲花湖、墨水湖、龙阳湖、三角湖(跨蔡甸区);
武昌地区26个:内沙湖、外沙湖、水果湖、四美塘、紫阳湖、南湖、野芷湖、杨春湖、晒湖、严西湖、严东湖、汤逊湖(跨江夏区)、野湖、张家湖、黄家湖、马子湖、静湖、竹子湖、青潭湖、青菱湖、北湖、木鹅湖、车墩湖、五加湖、严家湖(跨鄂州市)、东湖。此外,东西湖、蔡甸、汉南、江夏、黄陂、新洲等区的湖泊也全部登记在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厚溥、单大年、王成宇、苏忠遂、吴玉梅、杨向玲,秘书长周文轩出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梁耀源列席会议。 (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任新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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