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许虎 李煦) 近年来,方便、实用、经济合理的商务写字楼,已成为一些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新的选择。北京西城警方今年3月和11月先后破获两起专门盗窃写字楼的案件。通过案件的审理,警方提醒,租用写字楼不等于租了“保险箱”,业主和租用单位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据警方抓获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李勇、李新等人交代,他们自1999年10月份以来,先后 在北京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宣武等城区,沿二、三环路的写字楼,采取溜门或撬锁的手段,疯狂盗窃50余起,盗窃钱物折合人民币50多万元。
警方在侦破案件过程中发现,窃贼大多是利用上下班、午休及双休日,写字楼内人少、秩序比较乱的时段,混进写字楼内进行盗窃。而窃贼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在于写字楼的业主与租楼客户间存在“疏于防范、轻视安全”的误区。甚至在发生被盗案件后,事主不向警方报案,从而给窃贼多次得手的机会。
警方建议,写字楼的业主及客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措施:首先要聘请经过正规培训的合法保安人员;其次是业主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应加强经常性的沟通,增进互相之间的了解,防止出现对陌生人在撬锁或向外搬东西时视而不见的现象发生;三是租用写字楼的客户应在本单位的财务、档案、机要室等重要办公场所增加必要的防盗设施;四是建立必要的会客接待登记制度,并要求员工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到办公室;五是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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