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2002年本市普通高校将继续试行春季招生改革,招生计划1875名,其中本科1155名,高职(专科)720名。与2001年相比,明年春季招生的考试科目和录取办法都有较大变化。
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同等学 历),身体健康者均属此次招生对象。考生直接到户口(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的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当年从高校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能报考。为使明年春季高考与今年秋季高考相衔接,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综合”),考试科目实行“3+‘综合’+学校选考科目”。
市教委将从明年春季招生起扩大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即各高职(专科)院校自主决定该校的三门统考成绩报考资格线,按事先公布的方案并根据3+“综合”的成绩及其它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自主录取。
凡参加春季招生考试的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报考资格线以上,同时“综合”成绩取得C等级(含)以上的,可选择报考一所或者若干所高校;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一所高校报到。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达到本市各高职(专科)院校公布的资格线以上,同时“综合”成绩取得C等级(含)以上的,可参加相应各院校的录取。招生院校按标准录取新生,如不满额,余额计划可放到秋季再招生。(作者:陶洪光 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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