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原系建
设银行深圳铁路支行笋岗办事处主任江伟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伟亮(化名江天成,49岁,广东省河源市人
,文化程度大专)身为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存款单
位印鉴卡、公函、转账支票等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970万元,数额特别巨
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经查,1999年1月,江伟亮利用其担任建设银行笋岗办事处主任的
身份,从该办事处拿走留存在该行的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印鉴卡,并找人私刻
了“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财务专用章”及“
王玉洁”3枚印章。同时从该行领取空白印鉴卡,撕掉透明纸后盖上假印章
,然后替换到印鉴卡硬纸片上,并磨掉硬纸片上的原字样。1月18日,江
利用伪造的2份社保局致笋岗办事处的函件,要求将该局原存于笋岗办事处
账上的人民币970万元转入其私自以社保局名义开设的活期账户中。同月
19日,江将其中的900万元转入其弟江某经营的深圳市某时装设计有限
公司在建设银行南山支行的账户中,要求其弟帮助提取现金。其弟于同月1
9日至2月4日,陆续从该账上提取现金868000元,另将81257
50元分别转至某公司在数个银行的账上,个人提取以及通过蔡某、林某等
人提取现金。 (孔献之、项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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