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讯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枪、爆无小事”的意识,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监管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枪、爆造成的严重危害案件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被抢、被盗或丢失的案件和事故。
建章立制,打防并举,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是我市枪、爆管理的主要做法。各级公安机关从建立健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入手,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严密防范涉 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和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抓经常,经常抓,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做到逢会必讲,逢检必查。其次是抓领导,领导抓,层层建立枪爆管理责任制,确定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枪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三是抓源头、堵漏洞。围绕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落实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职爆破员操作等制度;对炸药库房,实行“双人、双锁”和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四防”相结合;对爆破材料,做到统一审批购销、统一储存、统一管理,从源头上堵塞了安全漏洞。四是抓自身,防隐患,加强公务用枪的管理,落实公务用枪管理措施。去年以来,市局先后对内部公务用枪开展了5次突击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把侦破涉枪涉爆犯罪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整治和日常打击相结合的方式,露头就打。去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涉枪案件221起,抓获处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239名其中犯罪嫌疑人30名,其他违法人员209人,共收缴枪支1301支;破获各类涉爆案件554起,抓获处理涉爆违法犯罪人员630人其中犯罪嫌疑人18名、其他违法人员612人。针对一段时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回潮的状况,市公安局认真执行人大的“禁放”决议,将“禁放”工作作为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开展了10次大规模的“禁放”统一行动,查处违反“禁放”规定案件167起,处理违法人员262名,收缴烟花爆竹6253.6万响,有效地遏制了“禁放”回潮。
全警动员、治爆缉枪,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是我市枪、爆管理的重要做法。今年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集中查缴了一批非法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全市张贴公安部《通告》5000份,出宣传栏等168期,出动宣传车150辆次,召开会议175场次,印发一封信1.2万份,强大的舆论声势,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斗争期间,全市共收到举报线索57条,群众主动上交各类枪支达674支。今年8月5日,我市对安师大建设工地挖出的329枚战争年代遗留的炸弹和600余发子弹成功地进行了销毁,消除了高校内的安全隐患。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仅繁昌县公安局就收缴土枪98支、炸药15公斤、雷管45枚,办理涉爆缉枪案件6起。南陵县公安局以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为切入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收缴爆竹成品半成品19万余响筒,原料500公斤,治安拘留15人。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破获各类涉枪涉爆刑事案件12起,查处治安案件23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4人;收缴非法枪支789支、子弹6810发、炸药310.3公斤、雷管5583枚、导火索1431.6米、爆竹476.7万响、原材料783.5公斤、黑火药127.36公斤,这次专项行动得到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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