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新华社评论员
当前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大意义。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这项工作就尤为紧迫和重要。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决心坚定,加强力度,克服阻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各地、各部门存在的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妨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这是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的重要表现之一。政府部门把大量精力用于过多的行政审批上,而对市场运行的监管和服务却严重缺位,这种状况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坚决进行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能很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是要把不该由政府机关审批的事项坚决减下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由社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只有上述机制目前难以做到有效管理的事,才应保留必要的行政审批。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应该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千方百计地“找事”、“争权”,主要是在立法工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争那些给本部门、本系统带来“实惠”的审批发证权、收费罚款权,把审批作为增加部门权力和利益的一种手段。极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更是借审批把关之名,徇私舞弊,甚至搞权钱交易,违法违纪。近年来查处的一批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许多都与滥用行政审批权直接相关,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就是从源头上规范权力的行使,依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遏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治本之策。
审批是行政许可的一种形式,它作为国家干预和调控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广泛通行于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当前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要取消行政审批,而是要做到行政审批的法制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目前行政审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批项目过多,滥用行政审批权。所改革的着力点是要“减”,并严格规范审批权力的行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有数量和比例的要求,但是不能简单地把数量和比例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判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关键是看应该减的是否减下来了,应该保留的是否加强了监督,应该作其他处理的,是否进行了妥善处理。要通过改革,减少权力的“含金量”,缩小权力的“随意性”,改革“暗箱操作”的不规范运作,将某些权力还原成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要开拓创新,大胆引入市场机制。各级政府要真正在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上创新,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按照政府运作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积极探索用市场机制代替不应由行政审批管理的途径。同时,要正确处理部门的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一味维护部门利益,而不顾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减少了多少审批项目,更重要的是看是否通过改革实现了制度创新。行政审批制度创新的重点,是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今后需要调整的审批事项,要按照依法设立的原则,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形成制度规范。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任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扎实推进,确保这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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