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11月14日电(记者段吉勇)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沈国放14日敦促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实现人类社会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共同目标。
沈国放在第56届联大第三委员会关于人权问题的会议上发表讲话,就实现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共同目标提出4点建议:建立和平与安全的国际环境,逐步缩小各国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同等重视两类人权的重要性以及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
沈国放说,国际和平与安全是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前提条件。正是基于两次世界大战中人权遭到大规模侵犯的惨痛教训,《联合国宪章》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和尊重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他说,当今世界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因素日益复杂。“9·11”事件不仅给美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也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挑战。中国政府一贯谴责和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支持国际社会合作打击恐怖主义。打击恐怖主义是保护人权的需要,为此而采取的行动应符合保护人权的目的。
沈国放说,缩小各国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对实现普遍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发展中国家保护和促进人权的能力和手段。今天,国际社会已普遍承认发展权是一项重要人权,人权会已经成立发展权工作组。中国希望各国在即将举行的该工作组第3届会议上能充分表现出促进发展权的政治意愿,重点研究在实现发展权方面存在的障碍,并就克服这些障碍提出具体建议。
沈国放说,国际社会应同等重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中国希望国际社会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发展中国家人民享受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水平。
沈国放说,开展对话与合作是解决各国在人权问题上分歧的正确方法。中国尊重并赞成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时认为各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具体途径。各国在人权问题上的不同看法应该通过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对话来解决。
沈国放说,近年来,中国政府和人民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目前,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正就履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各项义务做出具体部署。为了消除分歧、加强相互理解和学习,中国与包括美国、欧盟国家在内的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价值观念的国家开展了广泛的人权对话。
他说,中国政府有信心进一步提高人民全面享受各项人权的水平,并愿意为国际人权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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