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2日,广东省怀集县怀集报社收到一封署名为蔡灼洪写来的热情洋溢的表扬信,要求登报感谢县人民法院院长接访日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1998年12月26日,蔡A两岁的孙女和三岁的孙子因攀护栏失手而跌伤,花去费用803元。他认为应由建护栏人———蔡B承担责任。1999年6月,蔡A起诉到法庭,同年8月开庭审理。之后半年多时间,被告蔡B未收到判决书,便于2000年6月4日向法庭询问此事。当得知法庭 在自己不知的情况下,就由其儿子代为参与调解结案时,遂提出质疑,认为法庭办该案程序违法,并于今年7月院长接待日向曹正球院长反映了此事。今年10月12日,怀集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和原民事裁定书。县人民法院已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今年以来,该县法院坚持每个月开展一次院长接访日活动。截至11月中旬,院长(含副院长)接待来访来信群众五百二十多人次,帮助群众解决老大难问题23个,解决法院工作中群众不满意的问题6个,处理不称职干警3人。(通讯员罗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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