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宾崔霞季杰)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合召开的有关议案办理会议上获悉,我市规划国土、计划、体育等部门已共同拿出一份关于全市群众性文化、体育场地和设施现状及规划建设的研究报告。报告透露我市今后10年的总体目标是:2005年人均公共体育场馆面积达到1平方米,2010年的人均公共体育活动设施面积达到1.6平方米;2005年的人均公共文化设施活动面积应达到0.8平方米,2010年人均公共文化设施活动面积应达到1平方米。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顺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秋容、李友烈、陈国权,提出议案的吴江影等20位人大代表,以及市规划国土局、体育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在今年3月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共计118名代表联名提交了13份反映文体设施严重不足的议案,后合并为《关于加强我市群众性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议案》总议案。该议案也被称为“一号议案”。
经过半年多的调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议案办理小组”最近提出了这份议案“办理情况汇报”,并构筑出我市未来5年、10年文体规划设施建设目标,并对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重点提出的莲塘地区、园岭地区、白沙岭地区、梅林地区等4个社区的文体设施薄弱情况提出了初步解决措施:
莲塘地区———该区群众性文体设施配套建设较少,配套公益设施严重不足,只有一些消费标准较高的“会所”。该区将在莲塘村、坳下村、长岭村、西岭下村、鹏基工业区和工业七小区等建设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活动站、图书阅览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场馆。同时推动地区住宅小区的改造,改造后的住宅小区中保证群众性文化设施的面积不低于住宅总面积的0.5%,体育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住宅总面积的1%。
园岭地区———除对新建住宅小区要求按不低于2%配套建设群众性体育设施外,建议结合这一地区的住宅组团庭院,提供居民所需要的廉价、实用、就近、免费的文体设施,如图书阅览室、棋牌室、老年人活动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
白沙岭地区———除对新建住宅小区实行与上述几个地区统一标准要求外,建议充分挖掘现有设施及规划文体设施用地的潜力,增加文体设施建筑面积和体育设施活动场地,并要求开发单位尽快建设;结合这一地区住宅组团中的组团绿地和高层住宅的底层架空层,提供居民所需的廉价、实用、免费、就近的文体设施。
梅林地区———除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要达到上述标准外,梅林地区法定图则中规划了用地面积1.68公顷的综合运动场一处(包括标准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和乒乓球室),篮球场和网球场各一处,梅林水库坝下1.28公顷运动场地(包括标准足球场1个、篮球场6个、门球场1个、高尔夫练习场1个以及室内体育馆4500平方米)。此外还规划增加文化活动站12座、青少年活动中心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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