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武汉大学工程师叶晓明等3人慧眼识“错”,日本索佳公司得以及时改进自己的缺陷产品,但双方就报酬问题发生分歧。3名工程师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1月13日,交通部第二公路局将一台电子全站仪送到武大工程师叶晓明处,请他帮忙查查仪器精度不好的原因。叶晓明等3名工程师检测后发现,该仪器存在先天的程序设计 错误。1月18日,叶工等人给生产该仪器的日本国株式会社索佳发去电传,邀约对方来汉就仪器存在缺陷一事面谈,并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咨询费。当天下午,日本索佳公司上海代表处的负责人即带着专家赶到,叶工等详细讲解了自己的研究发现,但双方均未谈到报酬问题。
日本索佳公司随即改进了产品,投放市场。叶晓明等多次要求对方为此付费,均未得到满意答复。今年9月3日,3名工程师将日本国株式会社索佳及销售该电子全站仪的上海索佳仪器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
昨日在法庭上,原告诉称,自己是集多年专业知识、翻阅大量资料后才发现了该产品的设计错误,属于自己的技术研究成果。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就擅自使用这项技术成果,获取高额利润,却不支付任何报酬,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知识产权。
被告方则辩称,原告自称的技术成果既不具有专利权成果性质,也不是技术秘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而且被告既未与原告订立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也未以窃取、胁迫等手段侵占原告的“科技成果”,侵权一说根本不成立。
办案法官介绍说,此案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我国入世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将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在与外国企业合作中依法规范合同行为、树立竞争意识,如何提高对自身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内容的法律保护意识等等,应当引起我国科技人员和企业法人的足够重视。(记者 李晓萌、通讯员 易志坚 傅剑清)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