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1月15日电(记者王强) 两名不法之徒原本是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案发后潜逃,诈骗出租车两台,最后发展到公开行抢,为非作歹步步升级。
蒲先斌、刘文斌原本是长春市光复路城市信用社储蓄员,两人先后多次利用负责办理窗口存取款业务的职务之便,虚设储蓄账户,伪造存取款单据,将存款提出据为己有。1998年6月,蒲先斌委托他人在刘文斌工作的窗口,以李君阳、王秀敏的名义,开设两个储蓄账户 ,分别存入600元和500元人民币。刘文斌将两张存单交给蒲先斌,由其将存单上的存款数额添加到80余万元人民币。葡文斌委托他人分两次在被告人刘文斌工作的窗口,从两个账户中共提走68万元人民币,二人携款潜逃,将赃款全部挥霍。
1999年3月9日,蒲先斌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化名肖锋,以开出租车打工为名,骗取车主的信任,将吉A-31239号红色捷达车骗走,后将该车以1万2千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同年11月8号,蒲先斌利用同样的手段,将吉A-C5287号红色捷达车骗走,价值人民币12万7千元。
2001年1月6号22时许,蒲先斌、刘文斌经过预谋后,租乘吉A-D2011号红色捷达出租车,行至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时,用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击打司机头部,司机经反抗后逃走,于是二人将车抢走。
这两名贪得无厌、得寸进尺的不法之徒今年3月份被公安机关逮捕,日前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判,终于受到法律的惩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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