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滨)日前,有在哈市某大医院住院的患者向记者陈述他对医院所收取的医疗费用的疑问。这位患者说,他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对一些收费摸不着头脑,而他又不知道各种医疗服务的费用和医生给自己所使用的药品的价格,他希望医院能增加收费的透明度。
12日,记者走访了哈市的一些医院,在位于奋斗路上的一家大医院内,记者看到在一楼大厅有许多公示牌,但没有一块公示牌标明各项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价格。而在位于邮政 街上的一家大医院里,记者看到在一楼有一块公示牌标明了各项服务费价格,但没有标明各种药品的价格。13日,记者在一家大医院的住院处看到,一位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家属拿着医院财务人员给出具的结算单,指着上面的费用询问都是什么项目,一位财务人员告诉他,要想查对,得让护士来查,她们这里不接待患者的查询,让患者家属去找护士问。这位患者家属边走边说,没想到这么大的医院连个费用公示牌都没有,让患者对医疗费用究竞是多少心里没底。
有关人士就此发表了一些看法,为规范医疗单位的价格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项目应该明码标价,让来就医的患者能够一目了然。
据了解,一些外省市在这方面已有明确规定,医疗服务单位要在出院结算处和门诊收费处设立《医疗服务价目表》和《药品价目表》,标明主要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能少于200种,药品价格项目不能少于300种;二甲以上医院或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可在显著位置设立电子触摸屏或电子荧屏,向社会公布所有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医院附属服务设施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标价要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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