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盲因一时赌气,一把火烧了自家店,结果被判徒刑又赔偿,令人深思。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师河区个体业主石正业在赔偿被害人徐某经济损失3000元后,被河南省信阳市师河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石正业刑满释放后尚不足一年,一直与妻子及其娘家人合不来。今年4月1日下午,石正业来到其与妻子在信阳市中山路经营的“佑福祥”寿衣店内,见其妻姐徐某来此店 内,即要求徐某离开。徐某坚持不离开,双方发生争吵。恼怒至极的石正业拿起打火机一边点燃花圈一边说:“我点火烧了,看你走不走。”被点燃的花圈迅速引发了大火。石正业见状,将门前的半盆水泼向花圈后逃跑了。
邻居见状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员赶到扑灭了大火。但店内物品已全部被烧毁,徐某面部亦被烧伤。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石正业通过其亲属赔偿了徐某经济损失3000元。但石正业以其放火烧的自家店,损失的是自家财物为由,辩解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审理认为:石正业在公共场所放火,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又因其在刑满释后五年内又犯罪,属累犯,故判处其五年徒刑。(许浩 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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