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严肃查处了一起为清收农业税欠款,强行到农民家中挖走粮食、牵走生猪的严重“祸农”事件,涉案的9名乡镇、村干部受到不同处分。
干部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动辄用“牵猪”“挖粮”手段解决问题的现象,一度在安徽部分农村地区比较严重。自安徽省率先在全国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多种制度措施的贯彻实施,使这种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风气得到有效遏止。但是,今年7月,阜阳市临泉县 黄岭镇部分镇村干部置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于不顾,顶风违纪,造成了恶劣影响。据阜阳市纪委、监察局的调查,今年7月8日,临泉县黄岭镇大唐营村党支部书记唐思东主持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研究清收2000年至2001年农业税尾欠问题,唐思东提出要下狠心对长年不交农业税的牵猪挖粮,参加会议的有镇包点干部陈志及“两委”成员。7月13日上午,唐思东带领10余名镇、村干部入户清欠,先后在唐金宣等4户农民家中,既没有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又不顾当事人反对,强行挖走3户农民的小麦1600公斤左右,牵走一户农民的生猪1头。
阜阳市及临泉县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十分重视,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阜阳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临泉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快处理,决不允许“牵猪”“挖粮”现象死灰复燃。10月下旬,临泉县纪委向全县通报了处理决定,给予陈志、唐思东留党察看一年,村委会主任张振明、镇土地与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王峰、村文书唐春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黄岭镇免去张庭启村治保主任职务;责成黄岭镇党委书记于伟、镇长尹振写出深刻检查。处理决定公布以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记者 李陈续 通讯员 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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