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 与中国不同,在白俄罗斯,到法院打官司是要向国家缴税的。一家被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判决支付诉讼税而未主动支付的中国企业,终于被白俄罗斯法院追债追进了国门。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正在审理由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提起的承认并执行有关判决的申请。这是北京首次受理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国法院判决的案件。
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经济法庭在申请中请求:根据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第2-4/99号判决书,应向中国机床总公司征收国家规定的诉讼税756.92美元上缴国库,请准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行本判决。10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一申请。
1999年11月30日,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就明斯克自动线生产联合公司与中国机床总公司纠纷案作出第2-4/99号判决书,判决:应向中国机床总公司追偿合同亏损21629美元;应向中国机床总公司征收国家规定的诉讼税728.10美元。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还在次年3月17日补充一份裁定书,裁定对中国机床总公司补征诉讼税28.82美元。
由于我国与白俄罗斯签有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中国法院应当受理白俄罗斯法院的申请。二中院已组成由经济庭庭长李小勇挂帅的三人合议庭,对该申请进行审理。李小勇说,如果白俄罗斯法院的判决书没有违背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中国法律基本原则的内容,我们将作出裁定,承认这份判决并派员执行,最后将执行到的款项交给白俄罗斯最高经济法庭。
李小勇介绍,外国法院出面提出申请虽是第一次,但近两年二中院已碰到外国个人或公司请求我法院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书的案件“若干件”,而过去“十几年恐怕也碰不到一起”。他预计入世后这样的跨国司法的案件会越来越多。他表示,这样的案件增多,表明我国的国际贸易增加了,国民生活全球化了;另外,也表明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赖程度加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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