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昨天上午,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境内外人员勾结利用信用卡犯罪特大诈骗案,在该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黄树潮、孟庆志、利伟强等五名被告人犯有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八年,五被告人同时分别被并处罚金30万元至10万元。
据检察日报报道,经审查查实,美籍华人黄树潮、加拿大籍华人利伟强及广东人林雨 于2000年4月初便在一起商量,利用假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并由林雨负责联系具体刷卡地方。同年8月初,林雨通过他人联系到北京交安环保技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孟庆志和栾建东。随后,孟庆志便指使栾建东以其公司的名义,于8月11日在一家银行开设了账户,同时申请了信用卡收单业务。9月4日,这家银行按照孟庆志、栾建东提供的市区地址安装了两台POS机。
同年9月9日至9月11日,孟庆志、栾建东带领黄树潮、利伟强、林雨迫不及待地赶到安装POS机的地点——市区某公寓楼内,由利伟强持伪造和作废的信用卡在POS机上进行疯狂刷卡。短短三天时间里,共刷卡400余次,累计骗取人民币760余万元。其中的336万余元被划入孟庆志、栾建东控制的银行账户。(赵晓星吴丹慧)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