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财务科的副科长竟贪污几千万元
本报记者杨永辉摄影报道 贪污公款2400余万元、挪用公款200万元的原国航财务处成本二科副科长杨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今天北京二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杨宁于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间,利用担任国航机务处会计师主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假发票、假凭证平帐的手段,将自己挪用给其他单位的2428万元贪污。同时在1993年6月,擅自挪用公款200万元给其担任财务部部长的北京一科技开发公司使用 ,至今没有归还。
杨宁案发于1996年,源于国航纪委追查一辆来路不明的富康车时问到了杨宁,做贼心虚的杨宁于是仓皇出逃,在重庆隐姓埋名达四年之久。但由于忍受不了对女儿的思念和孤独、惊恐的折磨,于今年春节前,悄然返回北京家中,被朝阳警方于除夕拘留,随后移交给朝阳检察院,杨宁成为今年开始的检察、公安联手网上追逃专项斗争中第一个落网的职务犯罪分子。
其实,杨宁贪污手段非常简单。1992年,由于经不住本单位一名辞职同事的苦苦相求,将一张200万元的支票给了这名以前的同事,但这位同事却迟迟不还,并说,还要再借,否则先借的钱也还不了。杨宁只好又一次借给这位同事公款。如此,仅几个月时间,杨宁竟分8次借给这位同事1400万元,但到年底要对帐时,巨额亏空让杨宁坐立不安。正好,国外公司打过来的一笔购买航材的回扣款到了,于是杨宁用这笔款填补了亏空,还涨出691万元,杨宁索性将涨出的款项转到别的帐户。之后,杨宁还将挪用的另外几家公司的330余万元用假发票平帐。但杨宁作案之后竟一直未被发现,甚至还得到了提拔重用。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比重大
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据本市检察机关统计,去年以来至今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61件,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就达544件。
杨宁案件暴露出的是国有企业财务及管理制度的漏洞以及监督的无力。检察机关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主管部门权力下放,有的监管部门用计划经济管理办法监管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国有企业自主权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的无约束性,为私欲膨胀的人创造了客观条件,提供了非法牟利的机会。
杨宁这样的基层干部无人监控,不少国有企业的高级干部的权力更不易于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也是国有企业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据本市检察机关日前公布的16件2000年以来查办的大要案中,81%为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检察机关分析,尽管国有公司、企业基本实现转制,但有的企业并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或者虽然建立了,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运行,对手握实权的各级领导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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