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石永红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原宝应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克明受贿、挪用公款、协助组织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克明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罚金5万元。
消息传到宝应,县城里的群众放起了鞭炮。这个在宝应县胡作非为、专横拔扈的副书记,终于在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走到了尽头。
初为“经营能人”继为“霸王书记”
在宝应,刘克明是一个知名度甚高、能够“呼风唤雨”的人物。1986年,凭着头脑活络、能说会道的本领,再加上当时县委领导的赏识,他当上了宝应县宝胜电缆厂的党委书记,后来又兼任厂长。在此期间,他曾使江苏宝胜集团取得较好业绩,宝胜电缆厂在业内也渐渐有了名气。
刘克明的“经营才能”得到了肯定。1992年7月,他被任命为宝应县副县长,1993年5月任宝应县委副书记兼副县长,1996年又被任命为宝应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随着地位不断提高,权力不断加大,刘克明的“权力欲”也越来越膨胀,骄横拔扈的作风日盛一日。1995年,他竞选宝应县县长,因很多干部群众对其工作作风不满而未能如愿。刘克明没有以此为鉴检点自己,反而变本加厉,从此在宝应县为所欲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对于宝应县委常委会组织的政治学习,他极不耐烦;组织上派他到党校学习,他推托工作忙离不开;“三讲”期间,他也以各种借口不参加学习。日常工作中,刘克明基本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甚至在县委常委会议上,他也是稍不如意就拂袖而去。刘克明成了宝应县赫赫有名的“刘霸天”。宝应县干部群众这时候就开始议论:“刘克明自以为宝应少不了他,谁也不放在眼里。这样狂妄,迟早要出事。”
官欲熏心捞政绩利令智昏助卖淫
1997年11月,宝应县委决定由刘克明分工负责宝应县苏中饭店的企业解困工作。好大喜功的刘克明决心要在这件事上捞点政绩,但他没有真正拿出什么经营高招,相反却到处放风:“宝应这个地方太保守了,要有点让人‘留恋’的地方。”从外地考察回来后,他津津乐道于介绍“外地如何开放”,“招待所门厅里坐满了待召小姐”,“人家能搞,宝应为什么不能搞?”他多次找该县豪客歌舞厅承包人戴霁,邀请其承包苏中饭店。戴霁表示不愿意时,刘克明便列举了外地一些娱乐场所存在色情现象的例子,许诺如果他肯承包,将“放宽政策”,“公安机关不检查或少检查”。刘克明还提出自己投资20万元,以此鼓动戴霁承包苏中饭店,将其搞成大型娱乐场所。
见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如此“支持”,戴霁于1997年12月3日与苏中饭店签订了为期4年的承包协议,成立了苏中娱乐城。在装潢过程中,刘克明将自己的20万元交给戴霁,同时出面向县工行协调贷款100万元用于解决苏中饭店的遗留问题。尽管苏中娱乐城存在包厢没有透视窗、安装反锁装置等问题,在刘克明支持下,还是违规办理了《治安许可证》等各种证照手续,并成立了有公安干警和保安人员参加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让辖区派出所插手管理。苏中娱乐城开业前,应戴霁要求,刘克明还从宝胜集团借了一辆面包车给戴霁到外地接“小姐”。
1998年1月1日,苏中娱乐城开业。在其后为期3个月的经营过程中,戴霁等人网罗打手,采用锁门、看押、殴打、跟踪等方法控制了30多名卖淫女,疯狂组织卖淫嫖娼活动,目前已查实25起31人次。1998年1月4日晚,公安机关组织全城治安检查,刘克明事先向戴霁等人通风报信。当公安机关对苏中娱乐城的检查遭到戴霁等人阻挠时,刘克明又打电话给公安机关负责人,指示不要检查,使得戴霁等人组织卖淫活动越发猖獗。苏中娱乐城一时成了宝应县里的“红灯区”。
同年3月,宝应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初步掌握戴霁等人组织卖淫嫖娼的犯罪事实,查封了娱乐城,拘捕了戴霁等人。刘克明竟以不得扩大影响,以免有损宝应投资环境为由,多次要求对此案“冷处理”。由于刘克明的包庇,戴霁等人最后被取保候审。
生活糜烂心又贪权钱交易丑名传
苏中娱乐城案件的查处,也将刘克明本人多次参与嫖娼,生活上糜烂不堪,经济上贪得无厌的严重腐败问题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从1997年下半年至1999年10月,刘克明先后与13名卖淫女多次发生关系。卖淫女沈秀萍先是傍上刘克明,后又“移情别恋”宝应县副县长胡晓宏。刘克明和胡晓宏上演了同为一个卖淫女鞍前马后效劳的丑剧:沈秀萍以开服装店缺钱进货为名,提出借钱,刘克明便将1万元送到其暂住地;1999年中秋节前,沈秀萍要刘克明帮助推销月饼,刘克明便决定由宝胜集团购买其3000盒月饼,总价11.4万元。这次肮脏的权色交易使这个卖淫女赚了近4万元。胡晓宏则出面为沈秀萍租门面房、帮其推销电火锅等产品使其获利10多万元,还另送10多万元给其开店、购房。
刘克明还热衷中于“傍大款”。他和宝应县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周才富往来密切,帮其承接工程业务、联系贷款,然后向其索要钱物共计22万多元。刘克明的次子刘晓伟夫妇到深圳游玩,刘克明指使周才富陪同,其子看到商场一对价值10万多元的劳力士金表不肯离开,周才富只好掏钱买下送给他。有一次,刘克明到北京出差,在南京禄口机场以身上未带钱为由,向周才富硬“借”了3万元。他为宝应县建筑安装装饰装潢工程公司经理李锦海的妹妹、妻子调动工作,帮助其解决承接工程急需的保证金,先后收受李锦海人民币10多万元。
刘克明千方百计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为给儿子在北京购买住房,他先后向宝应县一些个体厂长、经理“借”了数十万元,直到刘克明被审查后,其妻才还了一部分。他的长子刘令飞在北京办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刘克明指使宝胜集团有关人员将应还中国能源成套设备总公司的100万元资金汇至刘令飞指定的公司账户。
在刘克明被逮捕后,检察机关查明他涉嫌受贿、利用职权谋私的金额达300多万元。他还在北京买了3处住房,总面积达440平方米,价值221万元。
身败名裂终有日为所欲为法难容
刘克明腐化堕落,利用职权大肆收受钱财,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不正之风。在宝应的一些乡镇,出现多处有色情服务的娱乐休闲场所。1998年以来,宝应公安机关查获的乡镇违法场所就有9家,其中某乡休闲中心容留卖淫嫖娼20多人次,有7名党员干部参与其中。1998年以来查处的宝应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党员干部嫖娼案件就有40起。一些干部也从收受“红包”开始,进而贪污、受贿,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纸终究包不住火。去年9月,江苏省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苏中娱乐城犯罪活动猖獗,时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的曹克明当即批示要求彻底查清。经过近一年时间,彻底查清了苏中娱乐城组织卖淫犯罪事实,查处参与、组织卖淫、嫖娼人员69名,其中涉嫌犯罪19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刘克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当作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资本,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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