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公安部督办的青白江李建明涉黑犯罪集团案成功告破!
经查,这个涉黑犯罪集团几年时间里致死1人、致伤19人,以非法手段敛财上千万元。“黑老大”李建明就在成都市区、青白江区置有价值300余万元的房产,并购有汽车数辆,价值60余万元。
【杀人案牵出黑团伙】
1999年4月25日下午,青白江大同镇青年陈阳被一伙人用火药枪和砍刀杀死在大同镇一“农家乐”内。
2000年6月19日,警方在成都市新华公园旁一洗脚房内擒获嫌疑人余建章。2001年3月,王公严、周维高、周旭东等涉案人员落网。3月24日,叶毅春被便衣民警挡获。“4·25”案真相渐明:陈阳是被青白江大弯镇“成都蓉惠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明指使人故意伤害致死的。
【中巴上擒住黑老大】
今年4月11日,情报显示:李建明已从上海、江苏一带潜回四川,躲藏于乐山沐川境内。但当警方于当天上午10时许驱车抵达乐山时,李建明已逃往成都。下午2时,一辆从沐川开往成都的中巴徐徐驶进一收费站,设卡民警冲上车,将坐在后排、一脸煞白的李建明逮个正着。
【“公司”外衣下罪恶重重】
李建明,青白江某国有大型企业职工子弟,1964年6月出生,有前科。1995年,李建明以一份100万元的虚假验资报告,在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1995年8月18日,李建明的“成都市蓉惠实业有限公司”在青白江区大弯镇挂牌。李建明网罗了一大批过去的狱友、两劳人员进公司,他自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任命陈俊、尹怀德、王公严和叶毅春4人为“部门经理”,这些人又网罗了一批劳释犯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充当打手。李建明制定了严格的规矩,并统一给团伙成员按“级别”发“工资”。经查,该团伙曾采用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从一国有大型企业非法敛财2000万元。该团伙还进行过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一系列有组织犯罪活动。
目前,成都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已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买卖枪支、寻衅滋事等7个罪名,将李建明涉黑犯罪团伙22名成员共29个案件移送起诉。 (成都商报记者吴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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