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讯 在云南,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国企自谋职业者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了,这是日前出台的《云南省国有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明文规定。此间人士称,这一规定解除了自谋职业者的后顾之忧。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者在按季缴纳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即可享受《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由统筹基金给付的待遇 。自谋职业者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个人缴费窗口,按季度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开设个人缴费窗口的,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中心劳动力市场保障代理服务窗口缴纳,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试行办法》还规定,自谋职业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间已满30年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间不足30年的,可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者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按省和各统筹地区有关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记者陈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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