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 昨日,陕西合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合阳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县长王荣举因为县政府成了一起土地确权行政案的被告而坐在了被告席上。行政案件中县长出庭应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这起特殊的“民告官”案件吸引了该县各职能部门的100余名执法人员前来旁听。
老百姓把“父母官”推上被告席
此案的原告王国升今年65岁,家住合阳县城关镇南大街。1985年10月,在他交纳费用后,合阳县城关镇商品住宅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商宅办)同意在城关镇西街三组为他划拨一院住宅,并给他发了临时土地使用证。同年12月,因宅基内有高压线,王国升提出调换,后商宅办将该处宅院划给了第三人崔雄,并在1992年由县政府给崔雄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给王国升的宅基一直没有落实。王国升认为该宅基应确认给自己,于去年9月向合阳县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县政府于今年3月12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认第三人崔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王国升不服,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渭南市政府维持了原决定。王国升不服,于今年8月12日向合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合阳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行政决定。
县长亲自出庭应诉
为给全县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做个表率,王荣举县长决定亲自出庭应诉这起状告县政府的行政案件。
昨日上午9时,合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王荣举县长走上了被告席。在书记员核对三方身份时,王县长介绍了自己的姓名、职务。11时35分,法庭辩论开始,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王县长没有发言,但进行了最后陈述。在庭审过程中,他一直在做记录,并不时和代理人交换意见。
12时1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经过20分钟评议,法庭认定合阳县人民政府的合政土处字(2001)01号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驳回了王国升的诉讼请求。被告方同时表态将全面解决王国升一案的历史遗留问题。
百余执法人员上了一堂法制课
昨日,该县工商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1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庭审。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李昌民告诉记者:“县长出庭反映了政府观念的改变,是好事,对我们执法人员来说,等于上了一堂法制课!”原告方代理律师郭建勋告诉记者,官司虽然输了,但县长能够亲自出庭应诉,让他和当事人感到“由衷地欣慰”。
新闻背景
1999年8月,合阳县人民法院和合阳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一旦政府职能部门被起诉到人民法院,被告单位的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去年合阳县法院受理的12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到县技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等27家行政单位的“头”。从最早的不愿应诉怕掉面子到如今的主动应诉、积极出庭答辩,该制度实施两年多以来,逐渐得到了合阳县各级“行政首长”的认可。坐上被告席的“首长”也从各职能局局长到此次的一县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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