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实习生陈义珠)昨天,广州市政府在全市医改
实施工作动员大会上透露,医改启动之后,广州地区将逐步建立起一个多层
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条件的企业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还可以参加
补充医疗保险,减轻职工个人自付费用的负担。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单位或特定人群,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和疾病的
严重程度,自 愿参加的一种辅助医疗保险,是对医疗社会保险的一个有益的
补充。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设计有四个项目,分别是住院、门诊慢性病、门
诊特定项目和个人账户补充保险。以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缴费率分别为住院补充保险0·8%/人年,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1·3
%/人年,门诊特定项目补充保险0·4%/人年,个人账户补充保险0·
6%/人年。
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企业的职工,可以使年内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线
降低25%—50%,按比例自付的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基金再给予70%
的支付,使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个人支付比例从10%—20%降低到3%
—6%;参加门诊慢性病补充保险企业的职工,其慢性病起付线以上的门诊
费用,70%由补充保险基金支付,年度累计最高可支付4·7万元。
企业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所需经费在工资总额4%之内的部分由福利
费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经审核可进成本。
对于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广州市国
家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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