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医院门诊大厅到处传来的都是议论医
改的声音,但大部分前来开药的市民对具体的医改方案知之甚少,几乎所有
的人都以为公费医疗的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之后就再不存在公费医疗了
;还有不少人以为以后看病都是自己出钱了。
针对市民对医改的一些误解,记者昨日咨询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医
疗保险处负责人。据介绍,12月1日起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正式
实施的时间,而不是公费医疗截 止的时间,12月1日参保的单位,其职工
要到明年1月1日才开始享受基本保险待遇。因此12月份是一个过渡期,
职工在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还享受以前的公费医疗,直至其基本
医疗保险正式实施。
而且,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先覆盖的
是越秀、东山、荔湾、海珠、芳村、白云、天河、黄埔八区和广州经济开发
区、保税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单位,真正轮到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还是
明年的事,而且须逐步推开,不会一步到位。
而且广州的医保水平是很高的,以2000年度广州市职工月平均数1
581元为例,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中一年的平均资金分别为669元(3
5周岁以下)、858元(35—45周岁)、1010元(45周岁—退
休前)和1068元(退休后),这笔资金可供个人到普通门诊看一年的病
,节余部分还可划入下一年使用。而且药品是有有效期的,市民没有必要买
那么多的药放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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