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村村通公路,平原地区村村通油路,是我省交通“十五”规划目标之一。最近,这个目标又有了新内容:我省出台有关规定,对提前实现“村村通”的县(市、区)将给予奖励。
为鼓励各地加快实现“村村通油路”的步伐,省交通厅今年加大了对乡村道路的投资力度,省级补助资金由原计划的1亿元增至2亿元,并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对达标县(市、区),省交通厅将给予通报表彰,并按照逐年递减的原则,分别给予30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对在2000年至2001年提前实现村村通油路目标的县(市、区),完成通油路村50个以上的奖励300万元,50个以下的奖励200万元;对在2002年提前实现目标的县(市、区)奖励240万元至160万元;对在2003年提前实现目标的县(市、区)奖励160万元至100万元;对在2004年及2005年实现“村村通油路”目标的县(市、区)将不再给予奖励。这项规定还指出,各省辖市对提前完成“村村通油路”的县(市、区)和乡镇也应参照省奖励办法给予一定奖励。
据悉,目前我省已有鹤壁市、濮阳市区、清丰县、南乐县等一批市县实现了村村通油路。今年截至目前,全省新增通公路村739个,通公路村已达46768个,占总数的97.7%。平原区新增通油路村2668个,平原区通油路村已达到31830个,占总数的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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