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傅昌波 盛若蔚
在上海市中心人民广场附近,原有一座久负盛名的百年老剧院———人民大舞台。6年前经政府批准,该剧院被拆除,并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大舞台商厦”进行重建。然而,由于工程发包不规范、承建单位转包等原因导致多宗至今未了的诉讼,使这一本该于1997年底交付使用的重要文化设施,至今仍是一座丑陋的“烂尾”楼。
从表面看,该项工程“烂尾”的原因是,工程启动三年后,承建方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第三航务工程局(下称“三航局”)以业主上海诚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诚亚公司”)拖欠工程进度款为由,于1998年5月将其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致使结构已经封顶的大楼被查封。之后,围绕该工程又引发了5宗诉讼,致使该工程一直无法复工。但是,经过深入调查可以发现,一系列的违法操作才是导致工程“烂尾”的深层次原因。
两名关键人物与工程“烂尾”直接相关。一个叫赖今强,原诚亚公司总经理;另一个叫王甫才,他与此工程相关的身份有三个,其中一个是上海航林联合建筑有限总公司(下称“航林公司”)总经理。目前,赖已因犯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刑,王也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995年7月,在王、赖等人的操作下,诚亚公司将“大舞台商厦”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建该工程资质的航林公司。同年12月27日,诚亚公司又与三航局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内容为“大舞台商厦”的土建、水电安装、一次装修和外装修,工程造价暂定为4500万元。但是这一发包行为也不规范:合同签订40多天后,即1996年2月8日,有关部门才向三航局发放“中标通知书”,而且该中标通知书所载的工程内容与双方所签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内容大相径庭。值得注意的是,王甫才此时又成了实际左右该工程的“三航局大舞台商厦项目经理部”常务副经理。上述违规发包行为给日后的系列诉讼埋下了伏笔。
转包也是导致工程陷入重重诉讼的重要起因。三航局拿到该工程后,不到一个月就将工程转包给了江苏南通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称“南通三建”)。1996年1月18日,该局与南通三建就“大舞台商厦”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约订的工程内容除外装修及商品砼供应外,其余和诚亚公司与三航局所签合同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合同约定的“暂定工程造价”由原来的4500万元锐减为2200万元。尽管三航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对工程有管理,因此不属转包,但法院判决却已认定,三航局实际已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
记者还从受法院委托对该工程款项进行审计的上海万隆审计事务所了解到,诚亚公司所付的工程款,除小部分被要求打入航林公司账户外,绝大部分被王甫才指定打入“三航局第五工程公司(连云港)软地基分公司”在上海违规开设的账户。值得注意的是,王甫才同时又是这一“软地基分公司”的经理(这是王与该工程有关的第三个身份)。由此可见,王甫才等人一直左右着工程。
违法操作还导致工程质量令人担忧。今年5月,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上海同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鉴定,该工程“目前尚不至于评定为危险房屋,但部分尺寸的误差会对设备的安装和房屋的正常使用带来不利影响,且部分工程需采取必要的加固修复措施后方能使用”。
本文开头提到的三航局诉诚亚公司欠款诉讼的主要内容是:三航局称诚亚公司只向其支付了2800多万元工程款,要求诚亚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赔偿近3000万元;诚亚公司则出具了三航局于1998年3月编制并盖章的《上海大舞台商厦工程·工程结算汇总表》,该汇总表载明,三航局在起诉前已收到诚亚公司工程款3750万元,因此认为自己不仅未欠款,反而多付了工程款。此外,法院委托的审计事务所就诚亚公司已付三航局的工程款数额审计结果也表明,诚亚公司已付工程款3800多万元。
11月2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舞台商厦”工程迟迟不能竣工,人民大舞台剧场长达6年未能交付使用,给该局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每年500万元的收入成为泡影,剧院数十名职工长期待岗,生活无着;上海广大市民对这一重点文化设施长期不能恢复使用议论纷纷。他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此事,不能再让这一事关上海市民切身利益的工程无限期地拖下去。
编者的话
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豆腐渣”工程和“烂尾”工程,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地建筑市场存在腐败行为,不遵守建筑法规,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分包、转包。本报披露上海市“大舞台商厦”工程的“烂尾”问题,目的是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真正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依法查处该工程建设中违反建筑法规的问题,并尽可能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将人民大舞台还给上海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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