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孙承斌) 出入境管理工作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入境管理工作逐步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一系列重大措施相继出台,公民出国境和外国人入境渠道日益拓宽。与时俱进的出入境管理工作,是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1990年12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发出通知,开始审批我国公民参加旅游团队赴东南 亚探亲旅游的出国申请。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公民持因私护照再出境,无须再申领出境登记卡。同年8月15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4省市启用92版护照。
1993年3月,新版出境登记卡开始启用。6月起,内地居民过境香港无须办理签证。
1994年3月,公安部发出通知,简化出国留学人员回国落户手续。8月,厦门高崎机场和和平码头口岸签证机关获准可为外国人签发可在厦门停留5天的特区旅游签证。同年12月1日起,在香港的外国人由指定的旅行社组团进入深圳经济特区72小时免办签证。
1995年12月,澳门中旅社获准在澳门机场设立办证点,为台湾居民经澳门直接转机祖国大陆办理一次入出境签注。1997年5月,海南、福建省口岸签证机关获授权对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予以办理一次入出境签注。
1998年3月,公安部发出通知,对内地居民往来香港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的申请、审批办法等作出规定。同年7月、11月,中国国际旅行社成为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组团社。
1998年3月,祖国大陆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在祖国大陆停留延期、暂住加注、多次入出境签注的期限及范围得到进一步放宽。同年10月,台商办理多次入出境、暂住加注的有效期限得到进一步放宽。
1998年12月,紧急来华的外国人可补办签证。1999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允许过境上海的外国人停留48小时免办签证;上海口岸签证机关可为由指定旅行社组织的部分国家的旅游团办理团体旅游签证。
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允许到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组团进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旅游停留5天免办签证。同月,需二次进入香港旅游的内地旅游团队可获签发二次有效旅游签注,延长旅游签注期限。6月,全国公安机关陆续启用9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7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为外籍高科技人才、高层次管理人员入境、居留提供便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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