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珠江的改造和两岸市政设施、绿化工程的推进,“珠江游”已成为广州现代文化和传统风情相融合的一条景观路线,是广州市旅游的一个标志性项目。但当前的“珠江游”却显现出混乱无序局面。
据广州市旅游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在珠江上开办“珠江游”的机构很多,却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管理单位,只要有船、有码头,就可以搞起“珠江水上游”。
几年前,一些内河航运公司在货运、客运量下降的情况下,把目光投向珠江旅游上;而一些小型私企凭借珠江上的货物码头,也自办或出租搞“珠江游”。管理的不统一造成了经营的不统一,一些有实力的财团、公司见到“珠江游”有利可图,也都“一窝蜂”拥来,造成了“珠江游”线路管理十分混乱。
珠江上码头众多,所属不一。由于珠江沿岸各码头分属于广州港务局以及其他公司,所以一些游船每次想在这些码头靠岸时,都被要求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种各自为政的做法,使经营“珠江游”的公司十分为难。
据悉,为解决这个问题,相关的单位曾在1998年成立一个珠江水上游联合体,想协商订立一个条款来进行管理,却因为各自的利益,始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对其进行统一规范。
广州市旅游局近日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初步提出了制定《广州市“珠江游”管理条例》的设想,呼吁立法部门通过立法对“珠江游”管理进行规范。
广州市旅游局提出,管理珠江旅游必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及其管理范围、责任,确定参与“珠江游”经营的机构或企业的资质条件;必须制定珠江游船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或像管理出租车一样给旅游船只发牌照。同时,要立法规范珠江码头配套服务的项目及标准、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确定游船的经营权、冠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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