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胡勇)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引向深入。
《通知》指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但同时,一些长期干扰税收秩序的问题还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主要是:一批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案件尚未结案处理;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形式的偷税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擅自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干预对所谓“名人”等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情况仍较突出;个人所得税调控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越权减免税现象仍然存在;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尚存漏洞;少数税务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仍存有失职、渎职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从六个方面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加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的力度;二是进一步深入打击虚开、伪造和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三是继续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专项检查。近期将针对个人所得税执法中存在的擅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对高收入人员包税、对一些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等新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四是开展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的税收征管专项检查;五是继续清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税收文件。在年底之前,要坚决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违规文件。六是开展税务作风整顿。反对以权谋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不良作风和违法犯罪,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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