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3日电 近日,从山西省工商局获悉,山西省工商系统近期严查顶风违纪违规进入问题,11月中旬,6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晋城市工商局局长姬志芳被行政记大过,平顺县工商局局长张文科被免去局长职务。
据了解,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国务院明令规定,对1998年7月16日以后违规进入的人员严肃查处。但还是有个别地方和单位视政策如儿戏,乱开口子,违规 进人。
晋城市工商局所属的陵川县工商局、阳城县工商局、泽州县工商局和城区工商局等单位,与当地有关部门一道,采取弄虚作假、篡改时间等手段,不顾国家规定和省局的三令五申,违规调入63人。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晋城市纪委对晋城市工商系统这一严重违规调入案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63名违规调入人员全部予以清退。同时,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工商局局长姬志芳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撤消庞海瑞晋城市工商局副局长职务,给予泽州县工商局局长阎小邦行政警告处分。
平顺县工商局在1998年工商局实行垂直管理上划期间,不坚持原则,不审核把关,采取放任态度,将不符合规定的25名人员(已清退)接收到工商局;给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调入该局的常某等4人(工人)违规办理了聘干手续,还分别给未上班的5人领发工资共计6880元。长治市局、市纪委经过认真调查,决定免去平顺县工商局局长张文科局长职务,并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998年8月10日至1999年1月27日,吕梁地区兴县工商局将8名篡改调动时间的企业工人调入,2000年9月这8人被清退,但在2000年12月,当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张剑擅自将这8人的手续又重新收回兴县工商局,致使相关人员上访不断。吕梁地区工商局免去了张剑的副局长职务,并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负领导责任的原兴县工商局局长白应环行政记过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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