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1月23日消息:甘肃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会同张掖地区公安机关近日将进入该省高台县境内的14名巴基斯坦非法捕隼者遣送出境。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猎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草原防治鼠害、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关键性作用。但境外一些利欲熏心者,无视中国法律,假借旅游之名,分散潜入河西走廊一带的荒漠戈壁捕捉猎隼,并设法运回巴基斯坦,牟取暴利。据称,一只好猎隼在国外可卖到 两万美元。
从1994年以来,这种非法捕隼行为从未间断,最多一年捕隼人数达几百人。从1999年以来,当地公安机关共抓获60余名巴基斯坦捕隼者,并全部遣送出境,但由于受高额利润诱惑,非法盗捕猎隼屡禁不止,尤其是在高台县境内越演越烈。
高台县公安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抽出五六十名民警对非法捕猎者在方圆400平方公里的戈壁滩上围捕,在国道上设卡堵截。捕隼者因连年受到打击,不断变换手法,他们将液化气罐、锅碗瓢勺、面粉、水、衣被、帐篷等带入无人的戈壁深处,或挖地窝,或搭篷于沟洼处,躲开群众的视线及公安民警的追捕。今年11月,公安民警徒步深入戈壁腹地,连续作战五天五夜,终于抓捕14名巴基斯坦捕隼者,缴获猎隼42只及一批捕隼的工具,42只猎隼被当场放归大自然。(高耀峰、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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