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看到深圳罗湖区凤凰楼酒店分店门口旁的玻璃箱里摆放了一条大鳄鱼。据酒店迎宾小姐说:这条鳄鱼是供客人吃的。
一个月吃掉三四条鳄鱼
昨日,记者找到福田区圣廷苑凤凰楼酒店总店营业经理潘胜华。他对记者说:“鳄鱼 摆在酒店外面主要是找‘卖点’,鳄鱼可以煎、烹、炖,也可以煲汤,但吃的人不是很多,我们一个月也就卖出三四条。”记者问经营鳄鱼有许可证吗?他拿给记者看,上面写着:“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特别经营许可证:经营种类进口鲟鱼、进口鳄鱼、山瑞残次品。经办人是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处李颍2001年7月19日至2001年12月31日”。
鳄鱼能不能吃
记者就此请教了有关方面的专家。
据市海洋与水产局海洋水产处副处长甘伟明介绍,在国际公约联合国濒危物种管理条例中,鳄鱼被列入名册。但目前我国和东南亚等地有人工养殖鳄鱼技术和场地,特别是泰国养殖鳄鱼比较多。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三证”(即经营养殖鳄鱼驯养许可证、运输准运证、特别经营许可证),才可以从事鳄鱼的经营活动。
市渔政渔监处渔政科郑先生告诉记者,野生鳄鱼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如果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广东省有关部门同意销售普通人工养殖的鳄鱼,如珠海白藤湖养殖的鳄鱼等。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条中规定,国家鼓励人工饲养鳄鱼,科学利用,通过饲养达到保护的目的。在守法的情况下,人工养殖鳄鱼要走产业化的路子。“凤凰楼”经营的鳄鱼是被批准的,可以吃。也就是说,野生的鳄鱼要绝对保护,人工养殖的鳄鱼要大力发展,既可以欣赏,也可食。(记者关键苏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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