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通讯员王玉琴) 程某的丈夫在电梯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她本人长期患病在家,儿子又是残疾人,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顿。一筹莫展之时,程某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并于近日获得了26万元的赔偿金。据了解,本市已有5万余人通过法律援助讨回了公道,共获得赔偿200余万元,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这是昨天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的。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法律援助的对象大多数是经济困难的下岗工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以及外来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据了解,自1997年6月以来,全市18个区县中已有13个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4年来,全市共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55件,受援群众达5万多人,为当事人赢得赔偿金200余万元。
另据了解,本市目前有443家律师事务所,律师5900多名。近日出台的《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每名执业律师(包括专职和兼职)每年应当至少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拒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除了不能通过律师年检注册,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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